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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商务局党组职级晋升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南京市实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有关政策说明》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干部队伍情况,在局机关范围内开展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经研究,制定本方案。一、组织领导为保证职级晋升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干部选拔工作的公正和规范,在党组领导下成立职级晋升工作小组,组长:刘永辉;副组长:庄岩。局组织人事处具体实施职级晋升工作。二、职级和职数1. 晋升二级调研员 5 名。2. 晋升三级调研员 7 名。三、范围对象局机关公务员。四、基本原则1. 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2.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3. 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4. 坚持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5.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6. 坚持依法依规办事的原则。五、基本条件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在职级职数内逐级晋升,并且具备《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和资历等因素综合考虑,不是达到最低任职年限就必须晋升,也不能简单按照任职年限论资排辈,体现正确的用人导向。1. 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2. 具备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专业知识,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勇于担当,工作实绩较好;3. 群众公认度较高;4. 符合拟晋升职级所要求的任职年限和资历;5. 作风品行好,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六、基本资格1. 公务员晋升职级所要求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应为称职以上等次,其间每有 1 个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任职年限缩短半年(自 2019 年年度考核开始);每有 1 个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等次或者不定等次的,该年度不计算为晋升职级的任职年限。2. 任职年限计算截止至 2024 年 5 月;3.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晋升职级:( 1 )不符合《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 2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影响职级晋升的其他情形。4. 晋升二级调研员,应当任三级调研员 2 年以上;5. 晋升三级调研员,应当任县处级副职或者四级调研员 2 年以上。七、程序和方法职级晋升工作实施方案报有关部门审核,经党组会研究后公布,具体程序如下 :1. 分析研判和动议局党组根据机关干部配备实际情况及工作需要,对职级晋升工作进行动议,组织人事处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就职级晋升数、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提出初步建议,向党组主要成员报告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形成工作方案,并将晋升工作方案与市委组织部相关处进行报告,进行职级职数预审,确认职级职数使用情况,征得同意后组织实施。2. 民主推荐召开机关全体干部会议,宣布方案,提出有关要求。民主推荐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具体如下:( 1 )谈话调研推荐。先进行谈话调研推荐。向谈话对象提供谈话提纲、干部名册等相关材料,提出有关要求,谈话调研相关职级推荐人选。局党组会根据谈话调研推荐情况研究提出会议推荐参考人选,参考人选应当差额提出。谈话调研推荐范围为局领导、一级调研员、正副处长、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 2 )会议推荐。组织开展会议推荐。参加范围为局机关全体干部。3. 确定考察对象召开党组会研究确定考察对象。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表现,将民主推荐与日常了解、综合分析研判以及岗位匹配度等情况综合考虑,深入分析、比较择优。按多于拟任职人数确定考察对象,意见比较集中的,可以等额确定考察对象。4. 组织考察由组织人事处、机关纪委成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谈话范围是局领导、机关处长、考察对象所在处室相关人员。发放表格进行征求意见和民主测评、对个人档案进行审核、书面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核查信访举报内容,审查个人信用情况、意识形态情况,形成考察材料。5. 确定拟任人选召开党组会。由组织人事处对拟任人选的组织考察、档案审查、个人事项报告核查、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报告,经充分讨论、集体研究,投票表决拟任人选。6. 公示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 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举报材料进行调查核实。7. 决定任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后,印发任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中共南京市商务局党组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