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安经开区JK-16-03-04/05实施详细规划的公示(公示期限7天)

发文机构:西安市人民政府 | 发文时间:2024-04-30

项目单位: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JK-16-03-04/05位于经开区内未央路以东,凤城三路以南,凤城二路以北,开元路以西。JK-16-03-04/05用地性质为广场用地(1403)、文化用地(0803),规划净用地面积73.787亩,容积率1.18,建筑密度≤40%,绿地率≥35%,建筑高度≤50米。自实施详细规划公示开始之日起7天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实施详细规划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网上留言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电子邮箱:gtkjxxghc@163.com公 示 期: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06日联系电话:029-86787023联 系 人:刘工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4月30日内容右侧:内容右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