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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869”行动计划(2023—2026年)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的通知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阳新区管委会、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宜春市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869”行动计划(2023—2026年)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10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宜春市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 “869”行动计划(2023—2026年) 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 1. 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运行,推动全市规模以上工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9%左右,挺进“全国先进制造业五十强市”,保持制造业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有效提升。(市工信局,宜春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宜春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2. 全面提升新能源(锂电)产业链水平,到2026年,产业链营业收入突破2500亿元,打造国家级新能源产业重要集聚区。(市工信局、市链长制责任部门及有关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全面提升节能环保(循环经济)产业链水平,到2026年,产业链营业收入突破1500亿元,打造全国知名的绿色示范基地。(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链长制责任部门及有关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全面提升建材家具产业链水平,到2026年,产业链营业收入突破1200亿元,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建材家具制造与贸易中心。(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市链长制责任部门及有关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全面提升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链水平,到2026年,全产业链营业收入突破1200亿元,其中核心制造业环节突破300亿元,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市市监局、市工信局、市链长制责任部门及有关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6. 全面提升电子信息产业链水平,到2026年,产业链营业收入突破1200亿元,打造中部地区重要的电子信息元器件配套生产基地。(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局、市链长制责任部门及有关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7. 全面提升绿色食品(富硒)产业链水平,到2026年,全产业链营业收入突破1000亿元,其中核心制造业环节突破300亿元,打造中部地区绿色食品(富硒)产业示范基地。(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链长制责任部门及有关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8. 全面提升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链水平,到2026年,产业链营业收入突破400亿元,打造中部地区重要的先进装备生产基地。(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链长制责任部门及有关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9. 全面提升纺织鞋服产业链水平,到2026年,产业链营业收入突破300亿元,打造中部地区纺织鞋服产业示范基地。(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链长制责任部门及有关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建立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估相结合的遴选标准体系,分类开展产业链链主企业遴选,培育若干具有核心技术、竞争实力、带动能力的产业链链主企业。(市工信局、各产业链链长制责任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1. 推进全市工业发展专项、工业技改专项等政策资金重点支持链主企业,开展产业链整合和跨行业、跨地区兼并重组,支持链主企业大力开展技术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产业链链长制责任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 完善重点产业链“四图五清单”,集中力量招引一批具备链主特征的重大产业链项目。发挥已落户链主企业的引领作用,吸引核心配套企业落户。(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各产业链链长制责任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3. 实施链主企业选育行动,到2026年,全市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分别培育2—5家链主企业,营业收入超100亿企业10家以上。(市工信局、各产业链链长制责任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4. 积极争创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创新平台,推动规上企业研发活动、研发机构、发明专利的占比明显提升,鼓励和引导知名高校院所、链主企业来宜共建产业创新联合体。(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市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 运用“揭榜挂帅”机制实施一批科技攻关专项,发布制造业基础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和产业攻关指南,组织实施更多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市科技局、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6. 坚持政府财政资金投入为引领,企业资金为核心,社会和金融资本为重要补充的研发投入体系,形成政、银、企协同创新的资金保障机制。(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 实施科技创新行动,到2026年,全市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实现省级创新平台全覆盖,新增国家级研发平台和创新载体2—3个,每年攻克产业关键共性技术1—2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1.6%。(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8. 支持重点企业不定期开展线上线下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对接活动,推动首台(套)产品应用推广,促进企业供需对接及时化常态化。(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各产业链链长制责任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9. 积极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鼓励核心企业整合上下资源建立基于供应链的融资服务平台,鼓励金融机构深化同核心企业合作,共建“供应商+核心企业+经销商”融资体系。(市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宜春市分行、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 加快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换届并有效运作,设立“一产一分会”,建立产业联盟,组织召开行业内供应链企业协调对接活动、跨行业配套产品对接活动。(市工信局、各产业链链长制责任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1. 实施产业链协同行动,到2026年,重点产业链协同配套能力显著提升,全市园区首位和主导产业集聚度达到90%以上。(市工信局、各产业链链长制责任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2. 加快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建设,从市级层面统筹规划产业布局,精准定位各地重点发展细分产业领域,形成错位发展、区域协同、资源共享、集成推进的格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3. 整合要素资源,打造、创建一批特色鲜明、规模集聚明显、链条配套完整的省级及以上产业基地。支持工业园区优化顶层设计,加快产业集群优化整合。(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4. 完善公共服务配套,基本形成“大园区+新城”公共服务网络。推广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开展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5. 实施平台提升行动,到2026年,全市实现省级产业基地全覆盖,省级产业集群实现营业收入8000亿元。(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6. 推动中小企业智改数转和龙头企业示范引领,鼓励龙头企业和国有企业“一企一战略”深入开展数字化转型。推动智能制造升级改造,分产业分领域打造标杆示范。(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市监局、市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7. 全面推进“双千兆”网络建设,加大5G基站建设力度,推进IPv6规模部署应用,加快市级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综合型二级节点规模化应用。(市发改委、市大数据局、市委网信办、市科技局、电信宜春分公司、移动宜春分公司、联通宜春分公司、铁塔宜春分公司、宜春广电网络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28. 推动园区和行业系统开展企业数字化发展水平评价,加快省级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数字化诊所”建设,推动传统制造业向服务型制造业转型。(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大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9. 实施数字化转型行动,到2026年,全市工业互联网平台普及率达到45%以上,规上工业企业生产设备数字化率达到55%以上。(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大数据局、市科技局、电信宜春分公司、移动宜春分公司、联通宜春分公司、铁塔宜春分公司、宜春广电网络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30. 实施“百企领航”培育计划,着力培育一批旗舰型领航企业和百亿级企业。实施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推动全市更多企业改制、挂牌、上市。(市工信局、市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31. 不断夯实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等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基础,集聚优质资源催生培育壮大一批“独角兽”“瞪羚”企业以及专业化小巨人企业。(市工信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2. 建立健全小微企业成长辅导机制和走访服务制度,帮助中小企业建立科学合理的治理结构和管理体制,助推小微企业“升规入统”做优做强。(市工信局、市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3. 实施企业梯度培育行动,到2026年,全市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和“独角兽”“瞪羚”企业数居全省前列,县县实现本土上市企业零突破。(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34. 市工业强市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产业链推进工作,市工信局牵头推进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发展,研究制定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发展工作成效考核评价体系。(市工信局、市工业强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5. 市统计局要研究建立产业链统计监测体系,各地各部门要建立产业链推进工作机制,加强工作协调和政策协同,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市统计局、市工业强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6. 各地各部门要将支持产业链发展工作成效纳入本地、本领域年度考核范围。(市工业强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产业链链长制责任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7. 加大对推进产业链发展经验典型和推进成效的宣传推广力度,营造全社会主抓产业链、齐抓制造业的共识和氛围。(市工信局、各产业链链长制责任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